人工智能治理新规定引入

埃及议会议员Amira Saber最近提出了一项旨在规范该国人工智能应用的开创性法案。

该提议的立法涵盖了影响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部署的一系列关键点,包括定义人工智能、基于风险的分类系统、创意内容等重要术语,以及诸如偏见等各种原则。此外,它明确了服务提供商和服务使用者角色之间的区别,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

法案的主要亮点包括:
– 禁止与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开发相关的八项指定活动。
– 建立基于风险的分类系统,并概述管理原则。
– 强调允许利用现有数据环境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和培训,同时需遵守现行法律和国际协议。
– 将人工智能最终产品的知识产权授予监督其生产的人类使用者。
– 要求政府在三个阶段的实施期内将人工智能整合到公共服务中。
– 命令每个部门和省份的政府官员监督人工智能事务。
– 要求人工智能服务的用户在请求时制定并提供内部人工智能政策。
– 引入行政改革和税收激励措施,以吸引本地和外国投资于人工智能技术。
– 开启针对人工智能服务使用者的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网络保险计划。
– 提供关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材料,并评估其对埃及就业市场的影响,附带对议会的建议。
– 针对不遵守规定的惩罚措施。

这些法规凸显了埃及在管理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领域方面的积极态度,强调了道德与负责任的人工智能部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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